【食品类】总局要求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
本报讯 9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中秋和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排查治理突出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效保障节日期间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各地要结合当地节日食品消费特点,依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以商业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节日和旅游度假消费集中区域为重点区域,以月饼等节令食品生产者、大型商超、承办集体聚餐单位、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场所,以肉制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等热销食品及水产品、畜禽产品等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品种,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要在日常监督抽检工作的基础上,针对本地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点,组织开展节日期间热销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回应社会关切,并切实做好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
各地要针对使用工业明胶和非食用盐等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使用病死猪肉等劣质原料加工食品、利用工业硫磺或工业松香加工食物、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制作过程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水产品非法添加抗生素、用回收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篡改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健食品标签和广告虚假宣传、网络订餐无证经营等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同时要求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共治氛围;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国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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