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类】浙江“三流合一”平台运行 一票制能否终结药价虚高?
“新平台设计初衷就是为了实现生产企业对医疗机构的直接配送。我相信,在条件合适时,自然有生产企业会主动选择‘一票制’。”7月25日,在第33届全国医药工业信息年会上,浙江省卫计委综合监督局局长吴朝晖表示。
吴朝晖所谓的新平台,是浙江省于今年6月1日起试运行的信息流、商流、资金流“三流合一”药械采购平台。由于具备“一票制”实施基础,该平台一上线就受到业界的广泛关注。
不过,有专家指出,由于医药商业在整个供应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一票制”恐难大范围推广。在以药补医运行机制仍然存在的前提下,“一票制”也很难终结药价虚高。
“一票制”横空出世
201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依托和发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集中支付结算的优势,“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业界认为,这实际上是国家正式出台文件鼓励实施“一票制”。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再次鼓励推行“一票制”,以“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
但吴朝晖表示,浙江省之所以要启动新的药械采购平台,是源于2013年由浙江省纪委牵头,原浙江省卫生厅、省社会科学院等多部门参与的一个名为《药品价格虚高问题及其治理机制研究》的课题。在分析药价虚高形成的原因后,该研究建议,缩短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流通的加价可能;积极运用网络科技,推进药品电子商务建设,将药品流通环节最大限度简化为“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的直通车模式。也正是围绕该课题,浙江省卫计委进一步研究了药品采购模式。
6月1日,浙江省药械采购新平台正式试运行,15家试点医疗机构和43家制药企业在该平台上进行药品采购和支付药品货款。
与之前的采购平台不一样的是,该平台融入“资金流”,通过设立统一的省药械采购结算账户,引入第三方金融机构,实现药品货款结算功能。通过建立医保费用预付机制、银行提供免息贷款等途径,保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交货验收合格后的30天内完成货款结算,从而实现信息流、资金流、商流“三流合一”。
此外,该平台还进行了两个变更:一是药品货款支付方式变更,即先由医疗机构支付药品货款给结算账户,再由结算账户将药品货款支付给生产企业;二是药品采购订单发送方式变更,即将原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向配送企业发送订单的方式,改变为向生产企业直接发送订单,生产企业负责订单接收,选定配送企业进行订单配送。据悉,新平台还实现了医疗机构和企业互看药品库存。
不难看出,新平台基本实现了“一票制”结算方式。由于变更了订单发送方向,药品生产企业将被赋予配送职能。厂家与商业之间只存在配送委托关系,结算的是配送费而不是货款。有分析人士认为,此举可能会推动第三方医药物流发展。
截至目前,有4家试点医院先后在新平台上日支付金额超千万元。其中,浙江省中医院以单日支付2637万余元,创造了目前该平台上单日支付金额最高纪录。
相比较浙江,福建的“一票制”略有所不同。5月4日,福建省发布通知称,将对该省45个常用基础输液品种启动挂网采购,实行省级限价挂网,片区集中确标,医疗机构直接采购。具体要求是,“由生产企业直接开具相应药品销售发票给各医疗机构(一票制),医疗机构按到货时间起算30日内结算款项”。
吴朝晖认为,“一票制”有望通过倒逼机制提升医药双方运行质量。“在‘一票制’下,生产企业必须减少流通环节,实现转型升级、优化组合;而医疗机构也必须提高药品采购的集中度。医疗机构直接跟企业结算时,为了减少劳动量,其采购会逐步向大企业、大品牌集中。”吴朝晖认为,在当下,一些自建营销队伍的生产企业完全可以实现“一票制”。
动皮尚未动筋骨
但业界对此并不认同。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丁锦希教授认为,“一票制”确实能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但也将对信息沟通、物流配送、资金垫付、药品仓储、质量安全产生一定的影响,如大多数生产企业无完善的配送网络,其药品仓储有较大困难,配送企业无法对药品进行二次质量管理。
“从经济学理论层面深层次分析,推行‘一票制’配送模式主要问题有:未深入解构流通成本增加成分和成因,忽视了流通企业在市场化机制社会分工中的不可替代的特殊功能。”丁锦希说。
丁锦希指出,我国医药商业公司主要有四大功能:药品运送、药品信息沟通、资金垫付、药品质量监管。我国正规医药商业公司一般都有其内部物流体系,以及完善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验收养护室和专业检测设备,可对药品的质量和仓储进行监督。部分企业还有完善的监控和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与医疗机构形成完整的信息沟通链。同时,商业企业还承担了医疗机构资金垫付的功能,为医疗机构提供充足的回款时间。
“要实现上述4种功能,对生产企业的硬件及软件条件均有较高的要求,需要两种替代方式:一是分别由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替代,这与社会专业化分工不符,不可行;二是通过采购平台替代,但我国现阶段采购平台不成熟,功能尚未健全,多数省份无法实现这一功能。”丁锦希强调。
他向记者表示,浙江省的“三流合一”新平台可能取代商业公司的部分功能,但不可能取代其全部功能。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武滨指出,早在上世纪70年代,随着医药工业逐渐强大,美国曾有人动议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工业对医疗机构的直配,但实际并未推行成功。“目前在互联网技术极发达的美国,三大药品批发企业依旧占据了整个药品流通市场中的绝对份额。”
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的一位专家也向记者表示,“一票制”还将极大提高工业企业运营成本和财务成本,尤其是中小企业将面临巨大压力。
他认为,实施“一票制”无非是基于两个基本目的:一是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药价;二是反腐,打击药品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但这两个目标单纯通过‘一票制’很难实现。”药品价格在中标时已经确定,药品从药厂送到医疗机构到底几票,根本不影响其最终价格,且到底是采取商业配送还是工业直配,都是商业行为,不能做强制规定。此外,药品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其根源不在流通环节,而是以药补医机制,“一票制”并不能杜绝药品回扣。
丁锦希研究发现,药品从生产企业经过代理进入医院或药店环节,实际上“代理”被附加了双重功能:一方面是解决药品营销问题,对医疗机构进行公关;另一方面则要完成药品的仓储和向医院、药店配送。多级代理体系中包含两部分费用——一部分是正常的流通费用,另一部分是医院公关费用。而后者约占总药价的30%~40%。“这表明,医药未分开和公立医院改革不到位,依然是我国药品加价率过高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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