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类】食药行刑衔接成为“两高”报告亮点之一
本报讯 记者李雪墨报道 3月13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食品药品行刑衔接工作写入“两高”报告,成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亮点之一。
2015年12月,为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联合下发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
去年,各级法院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10349件。最高人民检察院督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4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77件。起诉福喜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王少宝等44人销售假药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3240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对81件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重大案件挂牌督办。
今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附件中,对福喜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王少宝等44人销售假药案进行了重点说明。王少宝犯罪团伙主要以中老年人为侵害对象,涉及31个省份3000多名被害人,涉案金额达700多万元。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及时介入,并对王少宝等4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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