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类】南京成立“市医管委” 卫计委将不再直接管理公立医院

       新华报业网讯 近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后政府办医监督职责与公立医院自主运营管理权相分离。成立“南京市医管委”,南京市卫计委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记者了解到,相关改革试点工作将于今年12月份完成。


  根据该实施意见,南京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的范围限定为市、区两级公立医院。将成立南京市政府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京市医管委”),履行政府办医职能,主要负责研究决定同级公立医院的设置规模、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重大问题。南京市医管委由南京市市长、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南京市组织、编办、发改、卫计、财政、人社、物价、审计、食药监主要领导,南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市民代表2人,公立医院有关专家代表2人组成,共18人。南京市市长任市医管委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市医管委副主任。


  据介绍,南京市医管委办公室设在南京市卫计委,对外挂牌,承担南京市医管委日常工作,并负责推动南京市医管委决策在公立医院的高效执行。将南京市卫计委原有的涉及公立医院人力资源、财务、绩效评估等职能集中,设立相应处室,履行相关职能。南京市卫计委主要领导兼任医管办主任,配备南京市医管办专职副主任1名,南京市编办、发改、财政、人社等相等关部门为南京市医管办副主任成员单位。


  此外,举办公立医院的各行政区分别成立区政府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设置标准参照南京市医管委执行;区医管委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委。


  意见明确,今后南京市卫计委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公立医院的微观事务。


  南京市医管委作为南京市属所有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决策层,负责重大决策和监督运行。公立医院院长及领导班子是执行层,负责公立医院日常管理,并对南京市医管委负责。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问责制;适时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卫生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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