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类】北京餐饮单位量化分级列入市政府折子工程 评定标准分为“硬件+软件”
本报北京讯 记者王晓冬报道 3月17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北京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市6.2万余家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分级,并通过张贴、悬挂量化等级公示牌及监督信息公示栏的方式,向社会公示。
北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采取硬件条件(场所等级)和软件条件(管理等级)兼顾的方式,即公示牌上有两部分内容,一个是对餐饮服务单位营业场所的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和检验运输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分为“优秀(A)、良好(B)、一般(C)”三个等级;另一个是对餐饮服务单位的许可管理、人员管理、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等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
北京市局餐饮服务监管处副处长翟献民说:“依照这种新的评级方式,公示牌是以‘ABC+★’组合图案表示出来的。举个例子,如果消费者看到的是‘A+★★’,就表示该餐馆在硬件设施上达到了优秀等级,但是在管理等级上为良好等级。”
翟献民表示,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将与现场检查、监督抽检、食物中毒、投诉举报及案件查处等行政监管结合,初次评定后,每12个月至少进行一次量化分级评定。餐饮服务单位也可申请重新评定,但12个月内申请重新评定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餐饮服务单位自新申办取得许可资质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初次等级评定。如果评定期前6个月有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或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予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的,评定为最低等级。评定结果录入北京市局信息化管理系统,并与信用管理办法相结合,在市局官网公示。
在职责分工上,北京市局组织人员参与特大型餐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重点业态、重点单位的量化分级评定与核准工作;各区(县)局成立量化分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辖区的组织、协调和最终等级评定等工作;街道、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初审工作;各区(县)局餐饮服务监管科负责复核工作。
北京市局副局长张风平说:“北京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列入了2015年市政府的折子工程,也是市局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量化分级管理将强化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公众的社会监督作用,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下一步,北京市局要加强宣传和培训,统一等级评定标准,力争今年年底前按照新的标准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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