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类】省局推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监管工作
为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今年以来,省局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监管工作。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证照分离”改革要求,通过“双公示”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开展现场检查和网上巡查,对今年一季度审批许可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企业开展网上巡查,对部分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排查企业管理、数据管理及技术管理等情况,规范信息发布审核行为等。二是落实对药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监管职责。于近期对省内药品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检查平台的制度保障、人员配备、设施设备、交易情况等内容,监督平台企业落实入驻审查、产品检查、交易数据保存等义务和责任。三是持续推进日常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各地已对互联药品信息服务企业开展现场检查39家次、网上巡查310家次、出动监督检查人员102人次;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开展现场检查16家次、网上巡查82家次、出动监督检查人员44人次。四是开展法律法规宣贯工作。组织召开2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企业和交易服务企业座谈会,面对面了解企业情况,普及相关法规知识,宣贯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企业进行政策法规指导。
(省局药品流通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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