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类】药品流通行业“十三五”规划发布 你必须知道的三大重点


  12月29日,商务部官网印发《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当天,商务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介绍,“十二五”期间,商务部首次发布实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对于引领行业发展和指导行业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药品流通行业发展面临“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


  与“十二五”规划相比,《规划》在明确药品供应保障基本功能的同时,进一步强调药品流通行业“服务”、“创新”功能。


  这是因为,一方面药品和健康服务市场需求正在不断增长。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提速、人口老龄化加快、二孩政策全面放开、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等,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和自我保健的需求将大幅增加。


  另一方面,“两票制”、“医药分开”等政策的实施以及“互联网+医药”等模式的创新,都对药品流通行业的转型升级提出了新的要求。


  细读这份《规划》,健康点梳理出其中的三大重点内容:第一,药品流通行业的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第二,行业到了转型升级的阶段,最大规模之后需要进一步做强服务;第三,“互联网+药品流通”的功能要进一步强化。


 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十二五期间,药品流通行业的集中度已经有所提高。


  2015年,药品批发百强企业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的比重从2010年的69%提高至86%;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率从2010年的33%提高至46%;形成3家年销售额超过1000亿元的全国性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和25家年销售额超过100亿元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行业集中度明显提升。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的企业由2010年12家增加到2015年20家,上市公司兼并重组活跃。


  值得注意的是,这5年期间,药品批发企业的数量并未有大幅增加。1.35万家的药品批发企业在数量上与“十一五”末持平。随着新版GSP的推进,未来将会有更多中小型的药品批发企业被兼并或者收购,药品零售行业同样如此。


  截止2015年底,药品零售连锁企业4981家,比“十一五”末增加2832家,增长幅度达130%;零售药店门店总数达44.8万家,比“十一五”末增加4.9万家,其中零售连锁企业门店20.4万多家,零售单体药店24.3万多家。2015年,中国药品零售业连锁门店数占比首次突破40%。此前,药品零售业连锁率一直徘徊在35%上下。零售单体药店比“十一五”末减少1万家。而零售药店总体数量的增加也反映出行业竞争依旧竞争激烈,全国药店密度进一步加大。


  按照《规划》要求,到2020年,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市场总额90%以上;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40%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达50%以上。


  这意味着,药品流通行业的集中度将进一步加强。商务部鼓励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做强、做大,加快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经营;支持中小型药品流通企业发展采购联盟和药店联盟,采用联购分销、统一配送等方式,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组织化程度;鼓励实行批零一体化、连锁化经营,发展多业态混合经营。


药品流通企业做大之后如何做强?


  尽管药品流通行业的集中度已经有所提升,但仍存在行业结构不合理,现代化水平不高,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比如药品批发企业的供应能力总体上远大于需求,而在部分边远地区药品供应又明显不足;药品零售企业小、散问题仍然突出。


  《规划》对此提出十三五期间药品流通行业的总体目标:“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网络布局优化、组织化程度和流通效率较高、安全便利、群众受益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负责人在对《规划》做的解读中表示,这一目标的关键在于“现代”二字,强调“十三五”期间建立药品流通体系应包含运用现代物流和信息技术,发展药品连锁经营、协同物流和医药电子商务等现代药品流通方式,发挥行业药品供应链集成管理、大健康管理等现代服务功能。


  可以看出,这一目标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一些创新手段,不断提高药品流通行业的服务能力,促进行业实现转型升级。


  具体来说,药品批发企业在“十二五”中后期大力兼并重组,集中度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将重点向供应链管理服务商转型。


  药品零售企业在“十二五”后期被资本市场看好,部分零售连锁企业陆续上市融资,实现网点快速扩张,并逐步进军大健康领域,“十三五”期间将重点向药学服务和大健康管理服务商转型。值得注意的是,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人数从“十一五”末的4.3万人增加到21.8万人,未来执业药师数量海虹进一步增加。


  十二五期间,一心堂、益丰药房、老百姓连锁药房纷纷登陆资本市场,不久前,上东漱玉平民大药房发布了招股说明书。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这些连锁药店在2016年纷纷开启并购战车。可以预见,未来药品零售企业的跑马圈地运动将会进一步加剧。


  医药物流企业在“十二五”期间开始向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提供延伸服务,全供应链服务模式逐步形成,“十三五”期间将重点向上下游供应链紧密衔接、仓储资源和运输资源有效整合的现代绿色医药物流服务商转型。


  医药电商企业在“十二五”后期发展迅速,并在“互联网+药品流通”、“互联网+药学服务”等多个领域不断进行探索尝试,“十三五”期间将重点向线上线下融合、多领域跨界融合的综合服务商转型。


  与此同时,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环境也需要逐步得到优化和改善。具体来说,通过优化行业布局、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完善市场机制、规范市场秩序等方式来实现。


  《规划》还特别提到,要完善药品流通领域市场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有序清理和废止在企业跨区域经营、合作商选择等方面存在的阻碍药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完善药品定价、采购和支付机制,参与制订有关竞争政策,清除市场壁垒,打破地方保护和地区封锁,促进形成全国统一的药品流通市场体系。

重点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


  《规划》的主要任务中,明确提到了要构建遍及城乡的流通网络。鼓励大中型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重点在城市便民商圈、新建社区、农村和边远地区延伸配送与服务网络,发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寄递网络优势,实现药品流通对基层的有效覆盖。


  今年年初,国务院发文规定取消从事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批准,目前,中国邮政、顺丰、UPS等快递已加入药品第三方物流的配送的大军中,未来这一领域的竞争势必将更加激烈。


  在提高药品供应链运作效率方面,《规划》提出要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疾病谱变化及患者健康需求和消费习惯等数据信息,加强对大数据的管理、分析和应用,为药品研发机构、生产企业判断市场趋势、调整产品结构以及医疗机构改进用药选择、加强合理用药,提供有价值的数据支撑。


  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开展医药电商服务,向患者提供非处方药的“网订(药)店取”、“网订(药)店送”等便捷服务,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截止2015年底,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资质的企业达517家。其中拥有网上零售类B2C证书(C证)共386家企业,新增了122家。


  在零售服务模式创新上,鼓励应用可穿戴医疗等新技术,发挥医师、营养师、健康管理师、护理师等专业人才作用,积极发展个人健康管理、疾病预防和慢病管理业务,构建“服务+商品”新业态。(生物谷Bio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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