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类】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以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为目标,按照“抓住一条主线、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三项创新、防控四个风险”的总体部署,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推动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效
2016年是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深入贯彻落实的一年。
《食品安全法》及各项配套法规制度在食品监管系统的学习贯彻始终是总局的重点工作之一。今年以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持续加大,食监一司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4次,累计培训人员526人次。此外,食监一司还联合总局高级研修学院等单位,组织编写了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培训大纲,以及法律法规释义、监督检查操作手册、法律问题问答等指导文件,为基层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供指导。
按照总局2016年立法计划,今年以来,食品生产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取得多项成果:围绕许可制度体系建设,修订发布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研究修订了15类重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围绕注册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等规章及相关注册配套文件,并于今年下半年相继实施,我国的特殊食品监管制度已逐步建立;围绕监督检查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出台《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推进《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办法》修订完善。截至目前,食品生产监管方面总计修订规章3个、制度文件5个。
食品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制度也得以全面推进。今年,《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公布,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价机制开始建立。总局还指导基层监管部门科学评定企业风险等级和监管频次,有针对性制定日常监管措施。
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企业履行《食品安全法》中法定义务的重要体现,也是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重要手段。今年,总局强化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指导地方通过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工作,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落实安全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培训考核。涉及企业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用严格的信息公开制度,震慑违法、约束执法,保护消费、捍卫诚信。
今年,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自管自控,以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为基础,重点推进乳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此外,食品召回制度正在逐步完善中,目前有5个省的地市局作为食品召回制度实施的联系点。与此同时,参照药品企业飞行检查模式,总局组织开展了4次食品生产飞行检查,积极探索“一事双查”飞行检查机制。
为了进一步督促企业,总局加大了企业责任约谈工作力度,研究起草了食品企业责任约谈指导意见。2016年,总局对10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进行了约谈。
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产业链条长、涉及环节多、产品辐射面广、社会影响大,总局印发了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组织召开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工作座谈会,推动大型企业发挥行业引领示范作用,带头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实施HACCP、GMP体系。此外,总局还推动重点食品行业和大型生产企业,开展以企业自查、行业调查、部门检查为主要形式的“食品安全三查行动”,形成食品安全工作互动和风险防控联动。
落实责任 提升监管效能
2016年,总局积极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效能和监管服务水平。
总局积极研究推进监管事权划分,指导地方建立食品生产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通过日常监管人员上证、监督检查结果2日内公示、许可信息定期公示等措施,推进落实基层监管两个责任和“全覆盖”“双随机”“网格化”“痕迹化”等要求。食监一司还组织编写了监管制度政策解读、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要点,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日常监督检查标准化表格及操作手册等,为规范基层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技术规范和工作指导。
监管与服务,是食品监管工作实践中不可回避的一对关系,把握和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对食品监管人员至关重要。今年以来,总局大力推进食品生产监管信息化建设,研究制定了食品生产许可数据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生产许可电子化管理系统和许可数据库建设;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包装饮用水、调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产业发展和监管情况调研,积极服务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重点食品 重点防控
2016年,总局继续指导各地抓好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调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工作。各地按照总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复原乳标签标识、肉制品兽药残留等重点食品治理工作,并进行风险隐患排查。针对冒牌乳粉、复原乳标签标识、蜂蜜掺假造假等一系列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总局及时妥善处置,并部署各地开展风险排查和综合治理工作。
此外,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食用植物油等相关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也进一步推进。总局在此基础上起草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召开了调味面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
值得一提的是,结合监管职责分工,总局实施了婴幼儿配方乳粉月月抽检,上半年共抽检样品1274批次,合格率为98.74%。按照“三年全覆盖”要求,今年共对22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开展了食品安全规范体系检查,截至目前已公布检查信息15家。
针对羊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问题,总局部署陕西、江西、山东省局,先后开展了婴幼儿配方羊乳粉、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花生油作坊等区域性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本报记者 陆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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